1)在继承抽象类时,必须覆盖该类中的每一个抽象方法,而每个已实现的方法必须和抽象类中指定的方法一样,接收相同数目和类型的参数,具有同样的返回值,这一点与接口相同。
2)当父类已有实际功能的方法时,该方法在子类中可以不必实现,直接引用的方法,子类也可以重写该父类的方法(继承的概念)。
3)而实现 (implement)一个接口(interface)的时候,是一定要实现接口中所定义的所有方法,而不可遗漏任何一个。
4)另外,抽象类不能产生对象的,但可以由它的实现类来声明对象。
有鉴于此,在实现接口时,我们也常写一个抽象类,来实现接口中的某些子类所需的通用方法,接着在编写各个子类时,即可继承该抽象类来使用,省去在每个都要实现通用的方法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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