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tring类是final类,也即意味着String类不能被继承,并且它的成员方法都默认为final方法。在Java中,被final修饰的类是不允许被继承的,并且该类中的成员方法都默认为final方法。2)String类底层是char数组来保存字符串的。字符串常量池在class文件中有一部分来存储编译期间生成的字面常量以及符号引用,这部分叫做class文件常量池,在运行期间对应着方法区的运行时常量池。当代码中出现字面量形式创建字符串对象时,JVM首先会对这个字面量进行检查,如果字符串常量池中存在相同内容的字符串对象的引用,则将这个引用返回,否则新的字符串对象被创建,然后将这个引用放入字符串常量池,并返回该引用。String str1 = "hello";String str2 = "he" + new String("llo");如果用str1.equal(str2),那么返回的是true;因为String类重写了equals()方法。编译器没那么智能,它不知道"he" + new String("llo")的内容是什么,所以才不敢贸然把"hello"这个对象的引用赋给str2.如果语句改为:"he"+"llo"这样就是true了。new String("zz")实际上创建了2个String对象,就是使用“zz”通过双引号创建的(在字符串常量池),另一个是通过new创建的(在堆里)。只不过他们的创建的时期不同,一个是编译期,一个是运行期。String s = "a"+"b"+"c";语句中,“a”,"b", "c"都是常量,编译时就直接存储他们的字面值,而不是他们的引用,在编译时就直接将它们连接的结果提取出来变成"abc"了。原文:https://www.cnblogs.com/cberblog/p/153496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