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写是子类对父类的允许访问的方法的实现过程进行重新编写, 返回值和形参都不能改变。即外壳不变,核心重写!
重写的好处,在于子类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定义特定于自己的行为。 也就是说子类能够根据需要重写父类的方法。
重写方法不能抛出新的检查异常或者比被重写方法申明更加宽泛的异常。
方法重写的规则
参数列表与被重写方法的参数列表必须完全一致。
返回类型与被重写方法的返回类型可以不相同,但是必须是父类返回值的派生类。
访问权限不能比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的访问权限更低。
父类的成员方法只能被它的子类重写。
被 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被static修饰的,即静态方法不能被重写,但是能够被再次声明。
子类和父类在同一个包中,那么子类可以重写父类所有方法,除了访问权限是private 和 被final修饰 的方法。
子类和父类不在同一个包中,那么子类只能够重写父类的声明为 public 和 protected 的非 final 方法。
重写的方法能够抛出任何非强制异常,无论被重写的方法是否抛出异常。但重写的方法不能抛出新的强制性异常,或者比被重写方法声明的更广泛的强制性异常,反之则可以。
构造器不能被重写。
如果不能继承一个类,则不能重写该类的方法。
ps:强制异常和非强制异常参考:https://blog.csdn.net/wusecaiyun/article/details/48918467
当需要在子类中调用父类的被重写方法时,可以使用 super 关键字。
重载是在一个类里面,方法名字相同,而参数不同。返回类型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每个重载的方法(或者构造函数)都必须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参数类型列表。
最常用的场景就是构造器的重载。
重写的规则:
区分点 | 重写(Override) | 重载(Overload) |
参数列表 | 必须一致 | 必须修改 |
返回类型 | 必须一致 | 可以修改 |
异常 | 可以减少或删除,一定不能抛出新的或更广的异常 | 可以修改 |
访问权限 | 不能做更为严格的限制(即不能比呗被重写方法的权限更低) | 可以修改 |
ps:放在最后的一张图例:
面试常问之重写(Override)与重载(Overload)
原文:https://www.cnblogs.com/Jim-Wang/p/142165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