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 > 详细

继承与多态

时间:2018-01-22 22:40:18      阅读:276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组合与继承的适用情况:

组合通常用于想在新类中使用现有类的功能而非它的接口。即在新类中嵌入一个对象,让其实现所需要的功能,但新类的用户看到的只是为新类所定义的接口。为了达到这个效果,需要在新类中嵌入一个现有类的private对象。

继承是通过某个现有类,开发出它的一个特殊版本。意味着在使用一个通用类,并为了某种特殊需求将其特殊化。

继承中初始化的顺序:

  1. 导出类中所有成员变量初始化为0

  2. 基类的构造方法

  3. 导出类的成员变量赋值

  4. 导出类的构造方法

要手动销毁对象的话,顺序与初始化时正好相反。


多态是允许通过只针对基类的操作,实现不同子类的不同表现。比如Shape a = new Circle();把circle对象向上转型为shape类型,调用a.draw()方法时,会自动调用circle类中的draw方法,而不是shape类里的,这就是多态的过程。

java中所有的方法都是通过动态绑定实现多态。

将一个方法的调用和这个方法的主体关联起来,成为绑定。动态绑定,是在运行时根据对象的类型进行绑定。

不能实现多态的情况:

  1. private方法(也就是final方法),因为它不能被重载

  2. 类的域,任何访问域的操作都是静态解析。但一般我们都把成员变量声明为private,所以这种情况很少发生

  3. static方法,静态方法是与类关联,而不是对象。

在实现多态过程中会实现向上转型,

向上转型会丢失具体类的信息,即a对象现在不能得知确实是circle类型的了。若父类shape没有getRadius()方法,而circle类中有这个方法,a要调用getRadius()怎么办?

就是再向下转型。((Circle)a).getRadius();

在向下转型过程中,会经过自动的“运行时类型识别”,转换失败会抛出ClassCastException异常。


如果不运用继承,就不能创建多态的例子。


继承与多态

原文:http://blog.51cto.com/13580976/2063803

(0)
(0)
   
举报
评论 一句话评论(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留言反馈 - 联系我们:wmxa8@hotmail.com
© 2014 bubuko.com 版权所有
打开技术之扣,分享程序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