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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本体

时间:2017-05-27 00:31:19      阅读:477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五个法定
  主体法定
  权限法定
  内容法定
  程序法定
  责任法定

国家强制力是唯一合法的暴力

规范:针对不特定主体反复适用的普遍约束力

法律的特征:
规范性:不是技术规范,是社会规范
国家意志性:不是道德,国家制定
普遍性:

可诉性:

法的五大作用:(五大规范作用)
指引作用
评价作用
预测作用
强制作用
教育作用

法的三大基本价值
秩序
自由
正义

法的价值冲突
位阶原则:
第一是自由
第二是正义
第二是秩序

个案平衡原则:

比例原则:伤害最小

法的渊源:
能做法的决定依据的大前提的资料

法律规范
规则和原则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假定条件
行为模式

法的本体

原文:http://www.cnblogs.com/gpdm/p/6910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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